搬來診所新地點後一週多了,拿到開業執照,一切漸漸上軌道,患者們習慣了環境,一致覺得一樓的格局動線比較方便,空間規劃也更佳(我心中OS: 當然,這是花大筆租金的結果啊)。回想這幾個月來的一切,真是如釋重負。
從診所的選址,要能容納30床的格局,至少要150坪的醫療空間(不含倉庫或是機械等物),最好能有污水納管,而不用自做污水處理系統,這樣的地點真是不好找。然而,最困難的問題是,因為診所遷移,會擔心患者是否流失?當時,護理人員不斷地的提醒我,我們從鳳山區移至苓雅區,大約相隔了3.5公里,這在高雄市區算是跨了很大的距離,在這透析戰區而言,中間會有多少的院所等待接收我們loss的腎友?甚至出現反遷移的聲音,這真是讓我天人交戰啊!
然而,隨著裝修工程的完工,衛生所,工務局一關一關的審查通過,確定了在11/29選舉日當天週六投票後傍晚,開始搬遷,大家一起來新診所看9合1選舉結果。因此,當晚透析機廠商先把機器搬過來,搬家公司開始搬這近8年來累積下來的物品,和病床。一車又一車的載送,本來想說開票結束,我們也應該搬完了。但是老到的搬家大哥說:「會搬到半夜12點」,天啊!
最後,拉下鐵門回家休息的時間是,半夜2點,連巡邏的警察都跑來問,你們在做什麼?
隔天是週日,大家中午又來整理物品,先準備隔天週一醫療用物,以及試機運轉是否順暢,和處理一下鄰居的問題,說要阻撓診所明天的開業,唉,說來話長...
隔日早上苓雅區衛生所承辦人員,7點半就來點床和機器(原本約8點,為了不影響病人,特地提早到),照相記錄,順利通過,可開始洗腎友,鳳山衛生所也在同時檢查舊診所是否拆除招牌和移走機器和床位,兩邊一致檢查通過。8點半開始打針,比平常時慢了一個半小時,腎友多數能諒解。
回首這近一年來選址到開業,和房東在房租上拉鋸戰,和大樓住戶們協商溝通開會(有幾戶反對透析行業進駐),和廠商們商談裝修細節,和政府單位往返聯絡法規細節。最後,溝通患者來遷移,這其中的辛酸真不是文字能表達的。然而,最重要的是腎友,這有賴診所內的護理、司機、和所有工作人員的同心協力,讓腎友全部順利的移動,完全沒有流失,真是要好好的感謝他們。
看到夜晚招牌燈亮起的時刻,心中真是感動!
Dr Chih-Hung Chang, Nephrologist, New Hung Yuan Clinic 前長庚腎臟科醫師,分享醫療資訊,用HDF(Hemodiafiltration)、HD(Hemodialysis)、新式延展性血液透析術(HDx)治療尿毒症患者,包含高雄市、苓雅區、鳳山、前鎮、小港、大寮、鳥松等區,也接受國外腎友來台旅遊透析(Travel dialysis)和居護所合作居家醫療服務。
2014年12月13日 星期六
2014年12月1日 星期一
診所遷移應注意事項及日本行感想
經營了七年多的診所,原本處在大樓五樓以上四層樓,沒有一樓的門面,雖然租金便宜,但是長久而言不易接觸到過路患者或是家屬,實在是一大弱點。在醫療市場經營壓力逐漸增加的此時,半年前決定找尋合適的一樓店面。從去年冬天起和房東拉鋸戰下,慢慢拉下房東所希望的租金,然後在夏天前承租下來,開始裝修。
接著才發現這棟約10戶住戶的住商混合大樓,住戶們中有幾位「非常」不希望洗腎診所來租,甚至有住戶說洗腎是「嫌惡設施」,這是讓醫療人員非常失望的,幫助人的行業竟然被誤解這麼深?但,這只是少數住戶的個人看法。
經過了之前幾家洗腎診所的設立,我們發現最重要的污水要有納入城市的污水下水道系統(這樣才不用煩惱自行處理污水),還有建物的使用執照是否為G3?(店舖,若無超過500 m2,則不用變更使用執照)除此之外,大致上都是一些老規定,大家已能掌握。我在今年6月承租前也問衛生所,承辦人員提醒我是否使用執照為G3?若是,就沒有問題了,因此我就放心開始裝修,這期間也是和住戶們不斷的溝通協調,努力達到他們的要求,甚至我被拱上當無給職管委會的主委。
結果,在裝修快要完成前,我去電衛生所準備做遷移的程序申請時,才知道之前住戶們也「幫」我行文問建管處和衛生局了,衛生所人員提醒我,今年7月17日又多了一條新規定,「以一戶為單元」,也就是不能承租過大的面積(超過500 m2),若一戶超過500 m2,一樣要去走變更建物使用執照的路線,儘管現場就是G3。經過了解,幸好,沒有超過這範圍,不然又要走另一條申請路線了。在此提出,供大家參考。
高雄市建築物免變更使用執照辦法
http://build.kcg.gov.tw/upload/0307260001.pdf
中華民國 103 年 07 月 17 日高市府工建字第 10335293300 號令修正
第六條 建築物依本辦法免辦理變更使用執照者,除小學教室符合附表所列兼作用途及範圍者外,以一戶為單元,並應符合下列規定:
一、變更使用項目為單一項目者,其實際使用面積不得逾附表所定之規模。
二、變更使用項目為二項以上者,其實際使用總面積不得逾附表所定各該使用項目中最小限制之規模。
三、同一樓層免變更使用項目以一項為限,且應以整層為之。
自行開業後,七年沒放過長假,這次參加高雄縣醫師公會每年的出國旅遊至日本京都賞楓,真是美不勝收,看到日本的這些美景、歷史古文物、古城、和溫泉,祖先們留下來這些資產讓他們大賺觀光財,我就想到台灣,我們留下什麼給下一代呢?
後記:這次到日本,五天四夜,每天早上皆起床晨跑2公里,看楓跑步的心情真是大好,也把吃的熱量消除掉一些。
接著才發現這棟約10戶住戶的住商混合大樓,住戶們中有幾位「非常」不希望洗腎診所來租,甚至有住戶說洗腎是「嫌惡設施」,這是讓醫療人員非常失望的,幫助人的行業竟然被誤解這麼深?但,這只是少數住戶的個人看法。
經過了之前幾家洗腎診所的設立,我們發現最重要的污水要有納入城市的污水下水道系統(這樣才不用煩惱自行處理污水),還有建物的使用執照是否為G3?(店舖,若無超過500 m2,則不用變更使用執照)除此之外,大致上都是一些老規定,大家已能掌握。我在今年6月承租前也問衛生所,承辦人員提醒我是否使用執照為G3?若是,就沒有問題了,因此我就放心開始裝修,這期間也是和住戶們不斷的溝通協調,努力達到他們的要求,甚至我被拱上當無給職管委會的主委。
結果,在裝修快要完成前,我去電衛生所準備做遷移的程序申請時,才知道之前住戶們也「幫」我行文問建管處和衛生局了,衛生所人員提醒我,今年7月17日又多了一條新規定,「以一戶為單元」,也就是不能承租過大的面積(超過500 m2),若一戶超過500 m2,一樣要去走變更建物使用執照的路線,儘管現場就是G3。經過了解,幸好,沒有超過這範圍,不然又要走另一條申請路線了。在此提出,供大家參考。
高雄市建築物免變更使用執照辦法
http://build.kcg.gov.tw/upload/0307260001.pdf
中華民國 103 年 07 月 17 日高市府工建字第 10335293300 號令修正
第六條 建築物依本辦法免辦理變更使用執照者,除小學教室符合附表所列兼作用途及範圍者外,以一戶為單元,並應符合下列規定:
一、變更使用項目為單一項目者,其實際使用面積不得逾附表所定之規模。
二、變更使用項目為二項以上者,其實際使用總面積不得逾附表所定各該使用項目中最小限制之規模。
三、同一樓層免變更使用項目以一項為限,且應以整層為之。
自行開業後,七年沒放過長假,這次參加高雄縣醫師公會每年的出國旅遊至日本京都賞楓,真是美不勝收,看到日本的這些美景、歷史古文物、古城、和溫泉,祖先們留下來這些資產讓他們大賺觀光財,我就想到台灣,我們留下什麼給下一代呢?
後記:這次到日本,五天四夜,每天早上皆起床晨跑2公里,看楓跑步的心情真是大好,也把吃的熱量消除掉一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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